TCL 2025年反舞弊通报

2025年12月30日,TCL集团“TCL党工青”公众号发布《TCL 2025年反舞弊通报》。

通报显示:2025年,TCL共查处触犯“红线”案件33宗,其中67人被开除,24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含涉案的4名供应商员工)。《通报》公开了典型案例。

文中提到,TCL近年来修订发布了《TCL 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特别强调“TCL十条红线”为不可触犯的行为内容,并配套印发了《TCL 员工利益冲突申报管理办法》《TCL 员工收受礼品处置及奖励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失实举报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廉洁核心制度。

典型案例如下:

1、A公司某部原高级经理张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2年4月至2025年1月,A公司某部原高级经理张某某,利用职权虚报外包顾问薪酬,非法侵占公司资金。2025年8月,张某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同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张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B公司三名员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四名供应商人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至2025年,B公司某部原科长于某、原采购李某、原高级领班徐某,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2025年12月,于某、李某、徐某等三人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截至目前,于某、李某、徐某等三人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同期,上述案件涉及的相关供应商四名职员,因与B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向B公司员工输送不正当利益,已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C公司下属H公司某部客服模块原负责人秦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有三名员工触犯“红线”被开除

2021年至2024年,C公司下属H公司某部客服模块原负责人秦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供应商索贿。2025年6月,秦某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11月,秦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外,秦某某下属原客服经理许某某、原售后程某某、原售后刁某某等三人,因违规虚报费用、非法侵占公司财物,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4、D公司某部原副总经理赵某、原经理伍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及职务侵占罪被批准逮捕,另有三名员工触犯“红线”被开除

2023年到2024年,D公司某部原副总经理赵某、原经理伍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向合作伙伴索贿、受贿并侵占公司资产。此外,该部门原业务负责人李某、原广州区域负责人史某某、原风险管理主管毛某某等三人未经公司批准,违规投资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违规与合作伙伴发生交易往来。赵某等五人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2025年7月,赵某、伍某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及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9月,检察机关对赵某、伍某某批准逮捕。

5、E公司某部原部长S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至2023年,E公司某部原部长S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多家供应商贿赂;其负责的相关业务存在严重管理漏洞,给公司造成数千万经济损失。2024年6月,S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2025年7月,S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同期,S某退赔部分款项,公司向涉案供应商追回过千万损失。

6、F公司C店原店长白某某、E店原业务代表樊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2年至2024年,F公司C店原店长白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绑定个人账户、私售公司产品等方式,挪用公司货款;F公司E店原业务代表樊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客户PO单、虚构销售订单等方式,侵占公司货款。白某某、樊某某二人均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2024年11月至12月,公安机关以白某某、樊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涉案公司损失正在依法追讨。

7、G公司某部原采购董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9年至2025年,G公司某部原采购董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供应商好处费。2025年8月,董某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同月,公安机关以董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侦查,公司同步追回损失。

8、H公司某部原仓储专员陈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17年至2024年,H公司某部原仓储专员陈某利用职务之便,胁迫供应商虚构采购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并多次向供应商索贿。2025年10月,陈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同月,陈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期陈某退赔非法所得。

9、I公司某部员工方某某、林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4年1月至10月,I公司某部原备件主管方某某、原备件核销管理员林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公司财物。2025年4月,方某某、林某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同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对方某某、林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J公司下属 W公司原总经理吴某等三名员工触犯“红线”被开除

2021年至2024年,J公司下属W公司原总经理吴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多家供应商贿赂。2020年至2025年,J公司下属 N公司原副总经理、下属X公司原总经理张某某,利用职权引入亲友所属公司并与J公司发生违规关联交易,为亲友谋取利益和获取个人利益,以及收受供应商好处费;J公司下属N公司原总经理助理、D事业部某部原副部长霍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多家供应商贿赂。2025年12月,吴某、张某某、霍某某等三人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11、K公司某部原总监穆某某等三名员工触犯“红线”被开除

2021年至2025年,K公司某部原总监穆某某,违规收受多家供应商贿赂。2022年至2024年,Y公司原生产副总经理史某某、某部原部长孙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多家供应商贿赂。2025年6月至8月,穆某某、史某某、孙某等三人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三人同步退缴违纪所得。

12、L公司原高级经理杨某某、原经理任某触犯“红线”被开除

2024年至2025年,L公司原高级经理杨某某、原经理任某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与供应商串通投标,对供应商违约转包行为知情不报,且在职期间多次违规收受供应商好处费。2025年12月,杨某某、任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二人同步退缴违纪所得,涉案供应商被列入TCL违规失信合作方黑名单。

13、M公司某部原行政经理肖某某、原行政岗康某触犯“红线”被开除

M公司某部原行政经理肖某某、原行政岗康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供应商名义套取公司资金,设立“小金库”;未经公司批准同意,擅自成立公司(实控)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违反审计要求与其他违规人员私下沟通交流审计调查内容;发现公司利益受损后不积极制止,造成公司进一步损失;此外,肖某某还违规向供应商放贷收息及借款。2025年11月,肖某某、康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14、N公司原设备维修员罗某、原质量控制员熊某触犯“红线”被开除

2024年,N公司原设备维修员罗某,招投标过程中与供应商串通投标,向供应商透露项目预算、其他投标人初步报价,收受供应商好处费;原质量控制员熊某违规收受多家供应商好处费,在来料检验环节放松检验要求。2025年5月至7月,罗某、熊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二人同步退缴违纪所得。

15、O公司某国分公司两名销售人员触犯“红线”被开除

2023年至2024年10月,O公司某部T国分公司原销售人员K某、A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搜集渠道客户保修卡虚报销售业绩,骗取奖金提成。2025年4月,K某、A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来源 :TCL党工青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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